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学校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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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工贸校委〔2016〕34号

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化学校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校的深化落实,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建设,根据市委《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连委办发【2016】101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党【2016】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起草了《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学校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连工贸校委

2016年11月16日

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化学校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六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防止变异、松懈、反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带动学校作风转变,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张建明

副组长:祁德新 王 琳 郭家明 杨 健 潘 迪

成 员:张 民 钱苏宁 白桂彩 刘宇静 董洪彬

顾天滨 葛江文 项仁轩 王月穆 李宝俭

唐兆东 徐 雷 惠志祥 熊 文 张剑云

匡信莉 刘为玉 郭维荣

三、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重点检查整治以下内容:1、学校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2、不得组织公款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3、不得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4、在省内公务接待中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5、转移地点、变换名义违规吃喝,将违规吃喝地点转移至“农家乐”、路边小店等场所;6、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7、边拿车贴边享公车现象,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8、私车公养,或者以私车公用名义报销车辆保险、维修、加油等费用。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二)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等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整治以下内容:1、学校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2、不得借举办会议、干部教师社会实践等名义组织观光旅游;3、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4、不得发放会议纪念品。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三)工作纪律问题。重点检查整治以下内容:1、纪律涣散,迟到早退,擅离职守;2、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视纪律、规章形同虚设;3、工作时间炒股、网购、打牌、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四)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重点检查整治以下内容:1、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持普通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2、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未按规定公示的不予核销相关费用。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五)严格执行兼职取酬管理规定。重点检查整治以下内容:1、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2、经批准兼职的校级领导人员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3、经批准兼职的系部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在兼职单位获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六)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整治以下内容:1、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2、不得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和奖金;3、不得以有价证券、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七)三公经费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工程付款、各类收费及情况。重点检查整治以下内容:1、检查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2、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程序和财务“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奢侈浪费现象;3、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合同的签定、履行和付款情况。

牵头部门:财审处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八)职业培训补贴、招生宣传、交通及相关补贴发放、就业实习经费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整治以下内容:1、职业培训补贴的依据和标准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2、招生宣传、交通及相关补贴发放办法;3、就业实习经费的管理情况。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培训处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九)教学秩序、教学质量问题。1、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等情况;2、不思进取、学风不正、工作畏难、精神懈怠。

牵头部门:督导室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

(十)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整治以下内容:1、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邀请与举办者本人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下属或工作职责涉及的人员参加;2、宴请人数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3、不得违规使用本单位公车、公物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等办理婚丧喜庆事宜;4、不得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十一)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重点检查整治以下内容:1、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土特产等;2、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3、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十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1、超标准使用的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存在假合署、分隔出的房间与办公室内部有暗门,或在同一个办公室内加隔断且为一个门进出;2、违规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四、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

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11月27日前结束。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根据集中整治的目标要求,在本部门内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在加强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挖根源,限期整改,于11月28日前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学校作风建设自查自纠登记表》报送至学校纪检监察室(电子稿和纸质稿)。

(二)专项检查。由职能部门对照各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办公室重点检查各部门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公务用车情况,财审处重点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人事处重点检查津补贴发放、工作纪律情况,督导室重点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情况,招生处重点检查培训经费、招生宣传、交通补贴发放、就业实习经费管理情况,监察室重点检查执行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办公用房问题,并于11月29日前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学校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登记表》至学校纪检监察室(电子稿和纸质稿)。

(三)明查暗访。纪检部门要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部分部门开展重点抽查。

五、规范整改

各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具体规定,针对隐形变异问题及时制定办法措施,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好、巩固住、深化足。

附件: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学校作风建设自

查自纠登记表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学校作风建设监

督检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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