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高职办学水平评估

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准入与退出基本条件

文字: 发布日期:2024-03-12 浏览次数:


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准入与退出基本条件


根据《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和《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制订有关准入与退出基本条件如下:

指标

准入条件

整改(退出)条件

1校园占地面积

≥150亩(主校区)

<150

2九项建筑面积

10万平方米、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

<6万平方米、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

3年招生规模

中职(高职)> 1200

五年制高职<300人,或五年制年招生计划完成率<60%

4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40%,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比例≥30%

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40%,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比例<30%

5专业建设

十三五以来建有3个及以上省现代化专业群(中职)

十三五以来无高水平专业群(中职或五年制高职)

6办学经费

理工农医类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0000元,其他类≥8000元;且生均财政经费高于省定标准10%以上

理工农医类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0000元,其他类<8000元;或五年制高职后两年生均经费低于当地高职院校标准


优选条件


7学校

是省中职领航计划学校、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或优质特色职业学校

8地区

所在县(市、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且目前尚无五年制高职办学点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