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五年制高职 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1级五年制高职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专业范围

学校2021年招生的所有五年制高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总体要求

各系、各专业根据《关于做好2021级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级报审工作的通知》(苏联院[2021]4号)、《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安排建议(试行)的通知》(苏联院教〔2020〕7号)文件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的55个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体现本地区、本专业特色的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提高对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提高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和适用性。

1.切实增强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结合区域实际、学校实际、师生实际,合理确定目标,落实保障举措。

2.认真落实学院《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认真学习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执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学院55各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理念、方法、内容和格式,形成统一的体例格式。

3.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区域和学校的特色。充分发挥校内专业(技能)课时较长的优势,强化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综合问题、挑战性问题和职业素养、工匠精神的培养;突出服务地方行业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增设地方行业企业需要的特色性课程;丰富完善选修课程,强化文化引领、方法创新,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色发展。

三、进程安排


阶段

内容

备注

各专业团队制订初稿(4月25-5月15日)

各专业教学团队依据教务处转发及下发的有关文件制订本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要认真阅读文件要求,学习文件精神,确保实施性人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初稿评审及再次修订(5月16-5月20日)

教务处联系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专业评审各专业提交的实施性人培方案,各团队负责人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再次修订人培方案。


提交阶段(5月21-5月25日)

教务处整理各团队制订的人培方案,提交校党委审核后,上报联院。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工贸分院

教务处

2021年4月25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董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