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连云港市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三全育人”工作实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职业院校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思路
坚持育人导向。推动各职业院校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的有机结合,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把思想政治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有效转化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坚持把破解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为目标指向,着力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打通“三全育人”最后一公里,真正引导各职业院校把各项工作的重心和目标落在育人效果上,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成长诉求、时代发展要求、社会进步需求。
三、试点要求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以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为基础,全面统筹学校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力量,推动全体教职员工把工作的重点和目标落在育人效果上,推动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推动实现知识教育与价值塑造、能力培养有机结合,构建学校一体化育人体系。详见《连云港市职业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以及《连云港市职业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
四、管理评估
试点工作周期为一年,采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后,试点院校应按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总体情况、重点改革举措及实施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考与建议等。试点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不定期对试点学校进行实地评估督导。
五、试点申请
1.试点学校申报。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有试点意向的职业院校需按照《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建设标准》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在校园网建立“三全育人”工作专栏,填写《连云港市职业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附件3),按时申报。
2.试点学校遴选。按照“重点突破、标准引领、数量从严、质量从优”原则,根据工作基础、能力意向、条件保障等主要情况,通过专家论证和实地考察等方式,择优确定试点学校。
3.工作进度安排。各试点申请学校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连云港市职业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以刻录光盘形式)一并报送市教育局高职处。6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论证及实地考察。7月上旬公示试点学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刘静,联系方式:85822153,电子邮箱:ZSCLJ2008@126.COM。
附件:
1.连云港市职业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试行)
2.连云港市职业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试行)
2.连云港市职业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