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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

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系、室: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1】1号)精神,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资助贫困子女上学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强对全校奖励学金、勤工助学、国家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明(书记、校长)

副组长:祁德新 (副校长、副书记)

成 员:徐雷(学保处长)、吴凤梅(财审处长)、

惠志祥(校办主任)、张民(监察室主任)、

葛江文(机械系主任)、庞学来(经贸系主任)、

王月穆(信息工程系主任)、张剑云(工艺系主任)、熊文(汽车工程系主任)

关于成立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

各处、系、室: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1】1号)精神,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资助贫困子女上学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强对全校奖励学金、勤工助学、国家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工作由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领导。

主 任:祁德新

副主任:徐雷

成 员:董晓玲 周恒大 侯立志 穆丽娟

附件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附件3: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及实施方案

附件4: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附件5:助学金申请表格

附件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

1.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生助学工作;

2.负责贫困学生的信息工作收集、分类和管理、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并不断完善学院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

4.统一管理学院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推荐、评审、报批及资金发放工作;

5.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组织、申请、发放和贷中、贷后管理等全面工作;

6.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和维护学生诚信档案,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及工资的审核报批及发放工作;

8.负责贫困生绿色通道、及缓缴学费手续相关工作;

9.负责学院贫困生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我校贫困生的资助情况;

10.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资金使用中的风险发生。

二、人员分工职责

(一)主任职责

1.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制定我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

3.制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资助工作。

4.负责掌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经费的使用和各项学生资助的评定。

5.审核决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重要工作和重要文件。

6.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的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安排、督促和检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完成各项工作。

7.贯彻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工作。

2.负责起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和管理制度等。

3.组织召开全院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各系之间的联系。

4.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认定、建档等工作。

5.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做好政策咨询工作。

6.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组织、审批、发放等工作。

7.做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

8.积极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沟通联系,协助银行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

9.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及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

10.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办理学费缓交等工作。

11.全面负责各类社会资助工作,积极拓展校外帮困渠道。

12.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干事职责

1.负责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申报、发放等工作。

2.负责勤工助学人员岗位设置的审定和报酬的审核、发放工作。

3.负责全校特困生的确定、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信息网络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及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