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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心协规章制度(2017版)

第一章 协会简介

协会由热心于心理学知识的学习和普及工作的本校学生组成,是学术性兼服务性于一体的院级学生社团。

协会性质: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协会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协会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2、在校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矗

3、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协会将于2017年度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主席助理两至三名。下设五大职能部门,包括学术部、外联部、宣传部、办公室、活动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至三名。主席团实行分管责任制,由主席全面主持工作。

协会采用会员积分制实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部门、部长及部员予以表彰奖励。

(一) 主席团

1、主席为协会最高负责人,协调指挥各部门开展工作,检查决议落实情况并对协会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受主席委托,全权行使主席所具各项职权,在主席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主席主持工作,做好自己分管工作。

3、主席助理督促检查各部门活动,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做好主席的参谋。加强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的沟通交流,妥善处理协调好各部门关系。

(二) 办公室

1. 负责协会的档案整理、活动签到、会议记录、考勤情况、会议安排、奖惩记录、部员考核、部门总结工作。

2. 收集来自各方面与协会相关信息并进行整理归纳,及时反馈给主席团作出决策,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3. 起草协会的各种文件,管理心协公众号,上报、下发协会内部的各种文件。以及代表协会发表通知、公告、新闻稿等声明。

4. 管理协会的各种物品,维护协会的办公场地和活动室。

(三) 外联部

1、对内发挥部门特色,加强与其他部门联系,协同其他部门使协会工作走向合理化、高效化、统一化。

2、对外联系沟通各院心协、校心协、校兄弟社团及校内外具有优良作风的协会社团。建立深厚友谊,提高校心协知名度,为协会涉外活动提供良好环境。

3、积极联系商家为协会举办的活动拉取赞助,保证活动更高质量的完成。

4、为协会室内外活动申请外场、教室、横幅等,搬取摆设桌椅帐篷等物品。

(四)学术部

1、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校团委开展心理班会,同时开展针对特定群体及协会内部的心理沙龙和团体辅导。

2、定期开展学术讲座,宣传、学习、发展心理学知识。

3、配合团委建设文化,配合团委,建设优良学风,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

4、定期对内对外开展心理小测试,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

(五) 宣传部

1、为协会活动做好宣传配合工作(如宣传海报横幅的绘制、张贴发放、视屏制作等)

2、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以及对学校心理咨询室联系方式的扩散。

3、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教育部员学取技能,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4、为协会设计会徽、会服,选取创作会歌等,以及美化协会活动室,为协会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5、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归纳成文字材料。

6、负责社团简报及会刊的编辑和印刷

(六) 活动部

1、组织丰富多彩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大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呵护学生心理健康。

2、协会外部的各种情报汇集、分析及报告。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策划拟定协会会员的发展、培训等方案。

3、对协会活动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不合理现象,提出合理化意见,及时向主席团直接反馈不同意见。

第三章 会员

(一)会员招收:本协会只招收在校学生为正式会员,原则上协会每年招新不超过30人。正式会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从未受过重大处分的本校校学生。

2、积极拥护《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心理健康协会规章制度》并遵守相关条款。

3、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有着浓厚兴趣,并自愿参加协会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活动。

4、通过每学年招新的所有面试环节,收到协会的认可与接纳。

(二)权利

1、有按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

2、有权出席本协会全体会议,参加本协会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协会全会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协会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律平等

5、对本协会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协会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8、穿戴本协会的会服会徽

(三)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协会全体会议、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

3、支持并承担邪乎委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协会声誉,为协会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5、缴纳会费,穿戴会服会徽

6、服从南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团委的领导

7、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8、全体协会按要求向协会提交一份心得体会或心理小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