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研究生学费的说明

作者:电子信息工程系 时间:2017-06-21 点击数:

关于补报研究生学费的说明

发布人:钱苏宁同意钱苏宁2017-06-14 17:29:58 签发人: 发布部门:组织人事处,财审处 发布日期:2017-06-15 10:19

各系、处室、图文信息中心

按照学校文件精神,研究生学费报销由壹万调整到学费的80%,请按照如下要求和流程办理:

1、报销人员请提供学费发票,已经在学校财审处报账的发票,请复印后加盖财务章注明会计凭证号及已经报销金额。

2、如部分发票遗失,按照学校财审处要求,需要本人到原进修学校复印底根,加盖该校财务专用章

3、材料准备齐全到组织人事处审核应补报金额后,签字报销。

财审处、组织人事处

2017-6-13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霞辉路1号  电话:0518-85523000

版权所有@亿德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苏ICP备10209245号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