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2017年09月02日 09:06    null    点击:[]

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

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公安局(分局),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处:

为巩固提升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省、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出现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现象。在前期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动态管理,跟踪督查,确保治理到位,防止反弹。

二、督查重点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5〕3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苏组通〔2015〕34号)文件要求,重点督查四个方面:

1、备案人员信息库登记情况。一是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是否全面,市管领导干部、市直属单位的中层负责人(包括正科职和副科职干部)和县(区)党委管理的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应备尽备。二是登记备案信息是否齐全,是否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关键信息。三是登记备案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人员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发生变化的,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向公安部门更新调整备案内容,是否建立信息共享预警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2、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情况。一是因私出国(境)证件是否做到应交尽交,市管领导干部、市直属单位的中层负责人因私证件是否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县(区)党委管理的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是否将因私证件交由县(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保管。登记备案人员是否存在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二是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是否安全科学,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安排专人专柜保管,是否建立上缴、领取登记台账。此前曾办理过因私出国(境)证件、证件已到期的是否如实登记说明。

3、因私出国(境)核查情况。一是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是否严格,个人申请、承诺书、单位初步审查意见、单位党委(党组)请示、邀请函证明等相关报批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现象,是否存在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情况。二是审批要求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现象,归国入境后是否在10个工作日内按时上缴证件,《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是否按时归入干部档案。三是违规行为的处置是否落实,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的登记备案人员,是否根据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督查方式

1、全面自查。各单位对照督查重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2、重点督查。在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抽查方式对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督查主要采取书面汇报(自查报告)、查看现场等形式开展,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3、结果反馈。及时反馈开展“回头看”情况,对专项治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对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

四、进度安排

2017年8月25日—9月14日,各单位开展自查。

2017年9月18日—9月30日,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督查。

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向各单位反馈“回头看”情况。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组织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是巩固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更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进度安排,认真开展自查。

2、认真整改,从严管理。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逐项核查,及时整改。对逾期未上缴证件的,要约谈当事人,责成说明情况,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约谈后仍拒缴的,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注销相关证件,确保专项治理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3、建章立制,动态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回头看”为契机,在边查边改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谋划,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实行人员信息、出国(境)证件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程序规范、保管安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各单位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lygzzbzgc@163.com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市委组织部“一站式”服务窗口(市行政中心101室)。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武伟杰 81177999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梁 斌 81862098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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