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019年10月12日 09:01    王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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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不断强化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考核,科学评估党建工作的成效,扎实推进我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按照中央及省市委相关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成立校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张建明

副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祁德新

成 员: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王 琳

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家明

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杨 健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任:祁德新(兼任)

成员:张民、钱苏宁、顾天滨

三、建设目标、考核方法及等级

(一)每年第一季度,各党支部制定出本支部全年工作目标计划和党建责任清单,并与校党委签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考核评估前,各党支部做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并提供各项工作的佐证材料。

(三)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考核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不足70分为不合格。

三、考评程序

(一)自评。由各党支部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自测自评,并写出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总结,上报学校党委。

(二)学校党支部目标考核小组考评。学校党支部工作目标考核小组分别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考评,同时组织进行对考核党支部的党员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三)综合考评。学校党委将根据各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考核小组考评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四、考核记分办法

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分占总分的30%,党支部目标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30%,学校党委综合考评占总分的40%,三项相加后得出最后成绩。

五、考评时间和奖励措施

(一)党支部目标管理工作按自然年进行考核,党支部目标工作考核评估时间为一年,自当年2月初至第二年1月中旬结束。

(二)党支部在无重大责任事故的情况下,根据考核总分拨下一年活动经费。凡当年有党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六、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共连工贸校委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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