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6年度继续教育验证的通知

2017年05月02日 14:16    组织人事处    点击:[]

继续教育验证

全体教职工:

2016年度继续教育验证工作已经开始,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集中统一办理。

请需要参加2016年度继续教育验证的教职工,于2017年5月5日前将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至组织人事处727室,逾期不再接收(自行办理)。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审验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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