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做好学院2023年度五年制髙职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类别
1.毕业生学费资助
学院五年制高职2010-2023年应征入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2014-2023年应征入伍的往年毕业生,均可一次性获得四、五年 级两个学年的学费资助。
2.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
2012-2023年退役复学到学院五年制高职四年级的学生(补 报秋季入伍的,入伍时已是我院四年级学生。夏季入伍的,入伍 时已读完三年级),可获得四、五年级两个学年的学费资助。
2012-2023年退役复学到学院五年制高职五年级的学生,按 照 “在校生应征入伍”类别资助四年级学费,按照“退役复学”类别资助五年级学费。
2023年之前退役复学到学院五年制高职1-3年级的学生,现就读四、五年级的在校学生,可以按照“退役复学”类别,获得四、五年级两个学年的学费资助。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学费资助
2020年后学院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入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后复学到四、五年级的,参照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可以获得四、五年级两个学年的学费补偿。
4.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
2023年秋季学期在校的所有退役复学的学生,均需要在全国资助系统中录入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标准,按相关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 进行资助,学费为一年3600元。
三、纸质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3年10月7-20日期间,带齐以下材料, 到学校3号楼C107房间找杨娜老师上交审核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含 表I、表II;申请表由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手填 及复印无效;表II需备注入伍通知书号、入伍批准书号信息);
2.毕业证书或在校学籍证明;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退役证书复印件;
以上第1项需申请人签字,第2-4项需提供复印件。
五、其它要求
1.请各系部加强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准确规范地做好征兵学费补偿(减免)和退役复学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宣传工作。
联系人:杨娜,联系电话:0518-85987116。
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