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对2022-2023学年开展各项评优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一)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名。
(二)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具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专业课程学期总评85分以上,其他课程学期总评80分以上),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表现突出。
5.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在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2.在班级、党团组织或系(部)级以上学生会等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二、奖学金
1.班级人数在45人以上的,一等奖为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2.班级人数在31人至44人的,一等奖为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二名;
3.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下的,一等奖为一名,二等奖为一名,三等奖为一名;
4.凡因期末实习,未组织期末理论考的班级设立“实习单项奖”,每班四人。
5.一等奖每门总评成绩需在85分以上,二等奖每门总评成绩需在80以上,三等奖每门总评成绩需在75分以上。体育成绩不得低于75分。
6.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可以降等。
7.顶岗实习未参加期末考试的班级,不参评。
注:1.各系需认真审核填写汇总表,同等次奖学金必须排列顺序;
2.各班获奖学金实际人数和获奖金额待学校审批后确定。
3.具体奖学金评选细则请参考连工贸校〔2021〕65 号文。
三、上交材料及时间:
各系于10月25日之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个人申请表纸质稿、各类汇总表电子稿及纸质稿,系部盖章交学工处杨娜老师。
注:高职四五年级奖学金与其他层次分开,单独造表。
附件1: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三好学生申请表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4:各类评优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